为贯彻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和“两会”精神,加强对宝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焦点难点问题研究,为全面建设滨海宝安、产业名城、活力之区提供强有力智力资源支撑,现就2016年度宝安区软科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在宝安区(不含光明、龙华新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人为在宝安区依法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等社会团体组织;
3、申请人为宝安区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4、申请人为宝安区认定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依托单位。
(二)申报流程
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1、网上申报:由申报单位/个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市宝安分厅”(http://bsdt.baoan.gov.cn)-“法人事项”/“个人事项”- “部门服务”-“宝安区发展研究中心”模块,选择“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资助”进行申报。网上申报于2016年12月18日截止,申报者登陆申报系统后下载2016年版本申请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请使用IE浏览器进行申报)
2、书面申报:书面材料受理日期截止于2016年12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三)申报材料
1、《深圳市宝安区软科学课题研究项目资助申请书》(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填写);
2、申报人所在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交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会组织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项目第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第一负责人为宝安区高层次人才的,提交高层次人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要求提供纸质文件。纸质文件交复印件的需验原件。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封面、有关证件及票据复印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全册加盖骑缝章。
(四)其他事项
1、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单位项目、个人项目。单位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个人项目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
3、立项项目经费的使用需接受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详情请联系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委托协会秘书处代为申报,具体详情请联系
周小姐 1861712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