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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资讯
政策速递 | 2800万元补贴等你拿!近期可报项目72个,火热申报中…

近期可申报的项目共有72个!最高补贴2800万元!大家可别错过申报时间了,记得及时关注和申报哦!

2024年第一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时间:2024-06-14/2024-07-31

资金安排:

(一)奖补标准。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拟沿用此前奖补标准,即按照每家企业连续支持三年,每家企业合计600万元测算对地方的奖补数额。


(二)资金分配。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审核通过的“小巨人”企业数量,按奖补标准提出资金安排建议。财政部按照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按程序安排奖补资金,切块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每批次奖补资金分两次下达,实施期初下达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下达剩余资金。其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三)资金使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向社会公示,避免简单分配。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工作要求由两部门相关司局制定规范标准,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通知另发。


2024年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第二批)

申报时间:2024-07-17/2024-08-23

资助标准: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申报时间:2024-06-27/2024-09-30

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关佐证材料,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2024年深圳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小升规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2024-07-19/2024-08-04

资助标准:

(一)支持内容

对首次达到“四上”标准并成功纳入“四上”企业统计库,且于次年实现营业收入规模正增长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奖励。

(二)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


2024年度深圳市中央资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市场开拓扶持事项)

申报时间:2024-07-08/2024-07-26

资助标准:

(一)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应用独立站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对持续经营稳定性较好且带动企业品牌出海成效较好的独立站项目予以奖励。

支持标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独立站项目,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中央资金资助的独立站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每个企业申报奖励的独立站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不同企业不能以同一个独立站项目进行申报。

(二)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项目

支持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境外建设运营优质公共海外仓项目,加大数字化、智能化仓储技术研发投入,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扩大产品出口、提升品牌影响力提供综合配套服务。

支持标准:被广东省商务厅认定为第四批省级公共海外仓且未被取消资格的,每个项目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已获得过中央资金资助的海外仓项目不再重复奖励。


2024年深圳市贸易型总部企业(第二批)认定

申报时间:2024-07-08/2024-08-08

支持领域:

为打造全面扩大开放新格局,构筑对外开放新优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加快建设具有全球重要影响力的消费中心,落实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政策,开展认定工作。贸易型总部企业,指境内外企业在深圳设立的,具有采购、分拨、销售、结算、物流等单一或综合贸易功能的总部机构。既包含传统贸易企业,也包含基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从事撮合交易或提供配套服务的平台型贸易企业。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内标准化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终身成就奖的,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担任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SC)主任委员,或者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突出贡献奖的,给予 20 万元的奖励;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优秀青年奖的,给予10 万元的奖励。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企业,按项目给予3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资助不超过5 个项目。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际标准化人才奖励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申请单位全职员工担任国际标准化组织主席或副主席、秘书长或副秘书长的,给予200 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高等教育奖(ISOAwardFor HigherEducation)、国际电工委员会开尔文勋爵奖(IECLordKelvinAward)、国际电工委员会托马斯爱迪生奖(IECThomasA.Edison Award)的,给予 100 万元的奖励;获得国际标准化组织劳伦斯奖(ISO Lawrence D.Eicher LeadershipAward)、国际标准化组织杰出成就奖(ISO Excellence Award)、国际电工委员会 1906 奖(IEC 1906 Award)的,给予50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或分技术委员会(SC)主席或副主席的,给予 30 万元的奖励;担任国际电工委员会青年专家(IEC Young Professional)、国际标准化青年专家奖(ISONext Generation Award)的,给予10 万元的奖励。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机构项目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按发布的评估方案数量,给予每个评估方案 5 万元的资助,同一评估机构每年不超过5 个项目。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配套奖励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一等奖、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二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30万元;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三等奖的项目,每项配套奖励 20 万元。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其他“一事一议”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按“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深圳标准理论研究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按项目给予不超过30 万元的资助,年度资助项目总数不超过 8 项。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项目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每完成一项标准验证,按审计报告给予不超过 20 万元的资助,同一单位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024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承担国际国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机构

申报时间:2024-06-28/2024-08-01

资助标准:

对承担国际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秘书处或召集人工作的单位,分别按每年不超过60 万元、40 万元、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及其他重要组织在深圳设立具有法人地位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或承担其秘书处工作,开展标准化活动,经市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6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国家标准化工作总体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 3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按每年不超过 2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WG)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5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广东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对承担深圳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秘书处工作的单位,按每年不超过 10 万元的标准,分三年给予资助。


2024深圳市第二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遴选

申报时间:2024-07-19/2024-08-22

申报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具体要求如下: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企业瞄准的特定细分产品市场,从事相关细分产品领域的时间达到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本项所称新产品,是指近3年研发上市且属于全球首发或国内首发,无法归入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

(二)市场份额领先,具体要求如下:

1.在相关细分产品市场中,拥有较高的市场地位和市场份额,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者全球前5位,有较大发展潜力。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分类,生产性服务类别原则上按照《生产性服务业统计分类(2019)》中“小类”界定,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2.竞争优势明显,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重视实施品牌战略和国际化经营,国际业务收入处于领先,具备一定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三)持续创新能力强,具体要求如下:

1.重视研发投入,近3年平均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

2.设立了研发机构且作用发挥良好,企业生产技术和工艺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

3.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两项以上有效发明专利,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细分产品领域技术标准。

(四)经营管理稳健,具体要求如下:

1.主要经营业绩指标保持稳健且持续向好,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达到4亿元及以上。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1亿元以上;

2.管理理念先进,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精益化管理,或风险管理水平高,质量管理能力强。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以上相关资质认定及政策资讯持续更新中,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详情可联系秘书处0755-29485360,李小姐1342867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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