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工信规〔2023〕292号),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依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现予印发。
附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
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3日
https://gxj.sz.gov.cn/xxgk/xxgkml/qt/tzgg/content/post_113418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