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交会参展费用、为企业减负助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639号)要求,从即日起,深圳交易团将尽快逐一核退第118届广交会参展企业的参展费用,请各有关企业注意查收。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广交会参展费用、为企业减负助力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639号)
(联系人:雷丹宇、纪泽虹,电话:88916997、88916991)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1月16日